第十章

很长一段时间,郁寻安对沈余舟都意味着迫在眉睫的困难迎刃而解,意味着志同道合,意味着好消息。

伴随着一个一个的好消息,沈余舟看着他那张脸,直接联想到的就是,逆境终将过去,自己离高处那片赏心悦目的风景又近了些。

沈余舟不是个喜欢把主动权一直放在别人手上的人,那些时日也孜孜不倦地从郁寻安身上汲取能量,多是经验、手段,以完成自我的强大。最初郁寻安对他来说亦师亦友,资本积累的路上的确荆棘遍布,但郁寻安这一群人跟他共同进退披荆斩棘,也逐渐小有所获,他再次品尝到成功的喜悦。

而晨晔当时的角色,就是负责在他兴致高昂时,瞬间把他情绪拉到谷底。

正如这天,下午几个小时过去,晨晔电话来了。

是火车到达报平安,先前在火车站不算愉快,但这时候沈余舟已经半点阴霾也没有,可是,两人说了几句话,他让晨晔赶紧打车回学校吃饭,正要挂电话,听见晨晔叫住他,“师兄。”

这一声又是小猫似的招人怜爱,沈余舟声音也温柔下来,“嗯?”

但晨晔接下来的话却不怎么招人怜爱,他说:“你别不信我,那天在ktv,你出去接电话,郁寻安他避开人私下跟我说,我不适合你。”

当时,沈余舟刚跟同事讨论完南桥施工二期的细节,会议室里人还没散,桌上摆着的施工图几个月后就会成为现实,是名也是利。他背后的同事谈笑风生踌躇满志,其中就有被晨晔向他告黑状的郁寻安。

沈余舟几步跨出房间,空荡荡的走廊风灌着也没能比他心底更凉,他压低声音,“他说的不对?”

晨晔听起来急了,“你什么意思?”

“没什么意思,别人都能看出来的事,晨晔,你敢懂事点吗?”

之后晨晔说了些什么,沈余舟到现在已经记不得了,这只是他们无数次争吵中的一次,只记得晨晔情绪非常激烈,他听着烦,果断把电话给挂了。

他当时是真没觉得自己不对,甚至没觉得郁寻安不对,晨晔吵架跟他说分手的那一晚,他酒醉撑着个路灯杆子站在原地动不得,是郁寻安把他送回家的,多少知道发生了什么。

他到现在都没想清楚晨晔为什么一下子变得那样敏感和胡搅蛮缠,本身柔顺可爱的小猫但凡不如意,一爪子就要朝他挠过来,不依不饶。

很长一段时间,沈余舟觉得自己把他给宠坏了,后来又过了好久,长了年岁,性子也不像当年那般浮躁,才醒悟自己当年争锋相对也是错。

其实他那时候和晨晔一样偏执,晨晔偏执于象牙塔里真空一样的爱情,他偏执于急功近利。

窗外浓云略散,沈余舟望着从云隙间挤出的几缕淡薄日光,心里想着,如果是当年的晨晔碰见现在的他,这一切波折都不会发生。

可晨晔也已然不似当年,曾几何时,这个人在他面前就如清可见底的泉水,而现在他也看不透,他不知道是重逢时日太浅,还是因为别的什么。

沈余舟心里突然有些惆怅,随之而生的是一股子奇怪的紧迫感。

片刻,他从兜里摸出电话,翻出个号码拨出去。

“喂……是我……没什么……您现在在家吗?……”

晨晔是刚下班的时候接到沈余舟的电话的,沈余舟说他已经在楼上等着了。

如今的都市职场人大都不喜欢太早吃完饭,晨晔看一眼手机,六点还没到,心里琢磨着今天沈余舟带他吃饭的去处可能有些远?

收拾好,下楼,上车,他系好安全带,顺口问:“这是要去哪?”

沈余舟唇角带笑地说:“你陆阿姨煲了汤叫你过去喝。”

晨晔登时就笑不出来了。

沈余舟在一边开车,他愣愣从倒后镜里看了自己几秒。

几秒过后,他对沈余舟说:“师兄,先送我回家一趟。”

重逢后,晨晔在沈余舟面前一直是淡定的,从容的。但他这句话终于不那么淡定了,就像一层皮被撕开一道裂隙,还有那么点撒娇哀求的意思。

沈余舟暗叹今天的决定虽然仓促,但看起来似乎没错,还是那句话,晨晔和陆女士凑在一处更像亲母子,且不说当年知道他们分手,沈余舟吃了亲妈多少排头,陆女士惦记着晨晔一惦记就是六七年,每次数落他大龄单身,必然拿出来念一念。

他还记得以前知道晨晔手脚凉,陆女士一句手冷没人疼,不知从哪里翻出沉年钩针自己给晨晔织了手套和几双线袜子。那袜子颜色惨绿,织工惊悚,他好笑地说:“他哪里会穿。”

那年头已经没人穿自己织的毛衣了,况且,晨晔多爱漂亮。谁知晨晔一把把东西抢过去:“谁说的,我挺喜欢,家里织的,暖和,结实。”

后来晨晔还真穿了,晚上画图穿毛线袜子保暖,白天出去用陆女士织的手套换下他的bv小羊皮。

沈余舟其实觉得晨晔今天人到了,陆女士就会高兴,但晨晔看起来挺坚持,他估计不让人回去准备这一趟,晨晔得一晚上不安,找了个合适的地方打轮转向,“行。”

把人送到楼下,晨晔上楼,没一会就下来了,换了身大衣,人比刚才更精神。

等他上车,沈余舟见他手上好几个大牌的纸袋,其中一个爱马仕的,个头还不小,应该是包。

沈余舟说:“太破费了,她也不讲究这个。”

晨晔说:“主要我也不知道她喜欢什么。”

可能是拜样貌所赐,沈余舟活到现在都没追过人,如今人是旧人,他却是新手上路,万万没想过最有效手段居然是拼妈,他心情有些复杂,不过想想,晨晔肯跟他回去总是好的。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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